作者:成都龍騰天添環??萍加邢薰?/span>
廢棄食用油脂概況
一、廢棄食用油脂的概念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利用廢棄的動植物油生產純生物柴油免征消費稅的通知》(財稅[2010]118號)所稱“廢棄的動物油和植物油”的范圍明確如下: 一、餐飲、食品加工單位及家庭產生的不允許食用的動植物油脂。主要包括泔水油、煎炸廢棄油、地溝油和抽油煙機凝析油等。 二、利用動物屠宰分割和皮革加工修削的廢棄物處理提煉的油脂,以及肉類加工過程中產生的非食用油脂。 三、食用油脂精煉加工過程中產生的脂肪酸、甘油脂及含少量雜質的混合物。主要包括酸化油、脂肪酸、棕櫚酸化油、棕櫚油脂肪酸、白土油及脫臭餾出物等。 四、油料加工或油脂儲存過程中產生的不符合食用標準的油脂。 廣義地溝油是廢棄食用油脂的俗稱,泛指生活中存在的各類劣質油。其來源包括餐廚廢油和豬牛羊肉、內臟、皮加工以及提煉后副產的油。而餐廚途徑的廢油又分為三種:煎炸廢棄油俗稱“老油”,即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使用次數超過規定要求后,再被重復使用或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后重新使用的油;“泔水油”指 從餐廚垃圾中提煉的油;狹義的“地溝油”是指下水道中的油膩漂浮物。
二、廢棄食用油脂的產生主體和主要流向
1.食品生產企業。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廢棄食用油脂流向,沒有納入質量監督部門的監管范圍,企業對廢棄食用油脂流向缺乏監管,產生的廢油部分被收購部分被直接排放入下水道。
2、餐飲企業廢棄食用油脂流向。餐飲服務企業的廢棄食用油脂流向,沒有納入餐飲服務監管部門的監督范圍,餐飲服務者對廢棄食用油脂流向缺乏監管,除火鍋店自行回收老油外,餐廚潲水多數銷售給生豬養殖戶,少量含油廢水被直接排放入下水道。
餐飲企業產生的餐廚垃圾會由生豬養殖戶有償或免費收取,其收取廢棄油脂行為沒有納入城建和環保部門監管范圍,收取后對潲水的有效處理也沒有納入畜牧部門的監管范圍。餐飲單位從下水道排出的地溝油會有一些個人專門掏挖,其掏挖行為未納入城建部門、環保部門的監管范圍。食品加工企業產生的廢棄油脂、潲水油和地溝油多數銷往廢棄食用油脂加工小作坊,廢棄食用油脂收集、運輸、加工沒有納入城建和環保部門的監管范圍,其加工后的產品流向缺乏監管。少數建有正規廢棄食用油脂加工企業的城市也只有少量廢棄食用油脂被納入正規企業的收運體系中。
三、廢棄食用油脂制售食用油的嚴峻形勢
廢棄食用油脂的回收利用由來已久,但是用地溝油制售食用油的新聞,是在2003年開始頻見報端。當時廈門一些地下作坊非法提煉地溝油引起媒體的關注,也得到了工商部門的重視,幾家主要涉案作坊被一舉查獲后,其他黑作坊紛紛關門逃竄。2004年11月福建首例地溝油案一審判決,被告人戴振節因觸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10萬元,被告人林福安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18萬元。其后幾年間時有地溝油回流餐桌的傳聞,但一直未被證實,直到2011年9月浙江省寧海縣警方全環節偵破了地溝油制售食用油的整個過程,長達10年的利用地溝油制售食用油的傳言才被證實為真。根據寧海警方掌握的情況,我國利用地溝油制售食用油從掏撈、粗煉、倒賣、深加工、批發到零售已經形成一套非常成熟的產業鏈,產量之大涉及之廣已經遍布全國,據估算全國90%的散裝油都勾兌了地溝油,成為了行業“潛規則”。僅該案主犯檢舉的臨沂一地的四家地溝油生產企業日產量就達300噸。 全國糧油標準化委員會油料和油脂工作組組長、武漢工業學院食品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何東平說“目前我國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溝油有200萬至300萬噸,十頓飯里可能一頓吃到的就是地溝油”。
四、廢棄食用油脂制售食用油的危害
首先是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廢棄食用油脂會不斷發生酸敗、氧化和分解等,從而產生重毒性物質,砷就是其中一種。人一旦食用,就會引起消化不良、頭痛、頭暈、失眠、乏力、肝區不適等癥狀。而其中含有的黃曲霉素、苯丙芘,這兩種毒素都是致癌物質,可以導致胃癌、腸癌、腎癌及乳腺、卵巢、小腸等部位的癌腫。
其次是對市場經濟秩序的危害。不少商家為降低經營成本,增加利潤就會購買價格較低的廢棄食用油脂加工成的油品,這將直接影響正常食用油的市場銷售,不利于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再次是對道德誠信體系的危害。地溝油等一系列食品安全問題的發生,暴露了不法商家唯利是圖、坑蒙拐騙的丑惡嘴臉,強烈沖擊著人民群眾的社會主義價值觀,使人們對商家的道德誠信產生了強烈的質疑和不信任。
最后是對政府公信力的危害。近年來,國家先后發生的多起食品安全事件,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存在著監管不力、不作為等現象,人民群眾對此相當不滿,政府的公信力受到了很大的影響。
五、廢棄食用油脂制售食用油泛濫的原因
早在2003年,我國很多城市已經相繼出臺了有關餐廚垃圾、廢棄食用油脂的管理辦法,但基本收效甚微。究其原因,主要有幾點:
一、巨額利潤是導致廢棄食用油脂制售食用油屢打不禁的根源。一噸地溝油從掏撈到粗加工成本不過幾百元,售價高達四千多,一個人一天差不多就能賺幾百元,從粗加工到深加工中間每一道轉手都可以得到千元左右每噸的利潤,而對于餐館、街邊的飲食店而言,回購“地溝油”當作食用油價格低廉,能降低經營成本,增加利潤,在缺乏有力監管的情況下自然不乏冒險者。
二、法律體制不完善、違法成本低是造成廢棄油脂制售食用油屢禁不止的制度根源。各地關于餐廚垃圾(包括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往往不屬于強制性規定,一些餐館、食堂為了利益會偷偷將廢棄食用油脂賣給非法人員,而定點的正規企業卻經常無油可收。據調查廈門、天津、哈爾濱等地的正規回收企業只能收到全市20%左右的廢棄食用油脂,絕大部分廢棄食用油脂去向不明。面對掏撈、粗加工地溝油的非法人員相關部門只有驅散和沒收違法工具等有限手段,對不按規定向定點企業提供廢棄食用油脂和不按規定排放餐廚垃圾的餐飲單位一般僅有極其輕微的行政手段,無法從根本上起到震懾作用。比如2007年7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第三款規定:“賓館、飯店、餐館以及機關、院校等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單獨收集、存放本單位產生的餐廚垃圾,并交符合本辦法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企業運至規定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所?!?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飲食業經營者和其他單位產生的餐飲垃圾,應當單獨收集、處置或者委托專業服務單位收集和處置,進行無害化處理,不得任意處置。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指定環境衛生專業服務單位收集和處置,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處5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的罰款”。這些規定或是缺乏具體處罰措施,或是處罰力度不大難以起到根治的效果,
三、廢棄食用油脂的資源化利用存在瓶頸是禁令不止的另一個原因。
首先是廢棄油脂不能合理合法按正常渠道及時回收,生物柴油生產企業普遍陷入原材料短缺的境地。其次是行業標準問題,我國的生物柴油生產企業已達2000多家,產能超每年300萬噸。但到目前為止,在生物柴油生產設施、生產工藝、配料配方等行業標準方面,還沒有統一。有的生物柴油企業號稱新能源,實際是高耗能、高成本、高污染,甚至成為非法制售地溝油的幌子。再次是生物柴油生產企業沒有一個固定的接收銷售單位,除了海南省外,我國的油品零售市場仍沒有對生物柴油正式開放,生物柴油的銷售只能是各顯神通。
四、檢測標準滯后給廢棄食用油脂制售食用油帶來查處難度。
以現行的國家強制性標準2716-2005《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為例,食用油檢驗通常都是檢驗酸價、苯并芘、農藥殘留等9項指標。而如果僅檢驗這9項,地溝油多數能“合格”,可以蒙混過關。而今年9月以來衛生部從7家技術機構征集到的5種地溝油檢測方法,經專家論證后,尚不能作為地溝油的有效判斷手段,有關部門將再向社會公開征集方法。截至目前,世界上還沒有檢測地溝油的有效標準。這對非法制售地溝油的犯罪分子定罪量刑造成困難,給禁止非法制售行為帶來難度。(作者:成都龍騰天添貿易有限公司)。